海防台商會秘書處訊
海防市政府於4月15日晚間發佈第2808/UBND-VX通知,調整COVID防疫措施,本會提供公文中文翻譯,請各位會員先進做好因應措施。
以下中文翻譯由巧磊公司HANA女士提供,特此致謝。
依照海防市人委會2020/4/15發佈的2808/UBND-VX公文內容,市人委會主席要求如下:
1. 要求海防市的所有組織,個人至2020/4/22日結束繼續執行市人委會指導的COVID-19防疫措施。
2. 另外,防疫措施進行如下的調整:
2.1 自2020/4/16 0:00,暫時停止所有依照黨委常委26-CT/TU與27/CT-TU的指示成立的村,住宅區的防疫組,以及鄉,鎮,坊,郡,縣級的防疫站直到市人委會有新的指示。
要求各郡, 縣,鄉,坊,鎮級人委會加強防疫工作,違規者依法嚴格處罰。
2.2 針對運輸工作:
– 允許前往太平省與海陽省的渡輪復工,但營運時間僅限制為每天上午6-8時,下午16-18時。
交代具有渡輪站的郡,縣級人委會嚴格監督營運時間。
– 允許當地的計程車每一家公司的50%車子數量可營運,車上僅允許座位50%的客人。
2.3 針對出入城市者:
– 允許非第一組12個省市(北寧,平順,河內,峴港,胡志明市,慶和,老街,寧平,廣南,廣寧,何靜,西寧)居留歷史的人進入海防市並不需要集中隔離,但必須持有出發地的政府或單位的確認書。
– 針對進來海防市的特殊狀況:
+ 前往海防市路口的檢疫站主動處理,但必須取得檢疫站的所有人員的批准,且必須記錄姓名,出發地與目的地地址,進城來往期間的行程表。
+ 每天每一班下班前必須匯總向市人委會回報以利依照規定指導醫療監督工作。
– 針對從海防市出城者:
允許從海防出城並前往非第一組12個省市回城時不需要集中隔離,但必須持有目的地的政府或單位的確認書。
2.4 針對限制幹部,職工,職員,勞動者上班的事宜:要求各單位,機關主管安排至少人員數量50%上班,餘下部分在家工作。
2.5 針對接受公民行政手續辦理事宜:無法電子交易狀況可落實接受且處理行政手續。
要求當地所有相關部門嚴格執行。
市人委會主席
阮文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