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越南衛生部第6288/BYT-MT號文規定
關於減少已接種兩劑新冠肺炎疫苗之入境人員集中隔離時間
該公文內容略述如下:
一、實施7天集中隔離,並在接下來的7天內繼續醫學監測(進入越南工作不到14天及根據中央防疫指導委員會其他規定進入隔離的情況除外)。
二、在出發前 72 小時內對 SARS-CoV-2(通過 RT-PCR/RT-LAMP 方法)的檢測結果為陰性,並由進行檢測的國家的主管部門證明。
三、已接種全劑量新冠肺炎疫苗(最後一劑疫苗在入境前至少 14 天且不超過 12 個月)並持有疫苗接種證書。
四、入境越南第1、7天分別進行檢測(第一天可以使用快速抗原檢測或RT-PCR;第7天強制使用RT-PCR法)
資訊來源:駐越南代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