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單位:駐胡志明市辦事處經濟組
資料來源: Unlicensed fishers could face fines of up to VND100 million
越南政府宣布從事非法捕魚之個人及組織將面臨最高1億越盾(約4.166美元)之罰款,漁船船長之許可證書可能被吊銷。旨在執行遏阻無證捕撈之第38/2024/ND-CP號越南政府法令規定有關對漁業違法行為之處罰措施,並自2024年5月20日生效。
根據該法令,違規者將因未攜帶真實許可證或未經授權在內陸水域捕魚等違法行為處以500萬越盾(約208.3美元)至1,000萬越盾(約416.7美元)之罰款。
對未持有效許可證情況下使用長度在6至12公尺漁船之人,罰款金額為2,000萬越盾(約833.3美元)至3,000萬越盾(約1,250美元)。處罰適用於未經適當授權使用大型船隻進行內陸捕魚之違法者。
慣犯將面臨 6,000萬越盾(約2,500美元)至1億越盾(約4,166.7美元)之罰款,其中組織罰款係個人罰款之2倍。除罰款外,根據違規嚴重程度,船東還將面臨額外處罰,包括沒收捕獲之海產及扣押捕魚設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