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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越南代表處:針對返越台商被越南各相關單位要求自行隔離14天本處建議處置方法

駐越南代表處:針對返越台商被越南各相關單位要求自行隔離14天本處建議處置方法

針對返越台商被越南各相關單位要求自行隔離14天,本處建議處置方法如下:

根據越南政府總理本(2020)年1月31日第06/CT-TTg號指示,目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中國蔓延迅速且極為嚴峻,故採取暫時停止往返越南及中國疫區的所有航班、暫停對正在或曾在中國2個星期的包括中國在內的外國遊客入境,以及在14天内密切跟踪管理疑似新型冠狀肺炎感染者等措施。

倘台商過去14天未曾在中國但卻被要求自行隔離,建議向越方回應說明如下:

  1. 依據越政府總理本(2020)年1月31日第06/CT-TTg號指示(原文及中文摘譯如附件1),疫情嚴重地區為中國,目前採取之各項防疫措施係針對過去14天曾經往來中國疫區之人員(不分國籍,均予管制)

  2. 越南航空管理局於本年2月1日決定禁止越南-中國之間所有往返航班,並不包括臺灣。臺灣與越南間的航班目前往返正常。

  3. 越南衛生部每日公布之全球各地疫情統計,台灣係與中國分列(如附件2),證明臺灣不是越南政府定義的中國疫區。

  4. 請出示上述2附件及臺灣護照,說明臺灣非中國疫區及我護照與中國護照不同。但如在過去14天內曾往返中國,則請勿隱瞞。

越方官員經解釋後如仍有疑慮,則請渠直接撥打本處電話(024-38339182【越語】、0913003646【越語】、0903407650【國語】),由本處專責人員向越方說明。

貼心叮嚀:

為防止疫情在越南擴散,敬請配合越南政府政策,要求公司內過去14天曾往返中國疫區的員工確實做好自主隔離,倘有疑似症狀,立即就醫治療。

附件一:1580719807473_附件1第6號命令

附件一(中譯):1580719812409_附件1第6號命令中文摘譯

附件二:

駐越南代表處:針對返越台商被越南各相關單位要求自行隔離14天本處建議處置方法

 

資料來源:駐越南代表處網站駐越南代表處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