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防台商會秘書處訊
海防市政府於5月20日,發佈第3388/UBND-KTDN公文,說明『關於海防市企業的外國專家的入境手續辦理事宜』,本會提供中文翻譯供會員參考。
以下中文翻譯由巧磊公司HANA女士提供,特此致謝。
海防市人委會2020/5/20對於海防市企業的外國專家的入境手續辦理事宜頒布了3388/UBND-KTDN公文,內容大概如下:
1. 批准接受在海防市內的企業工作的專家,管理者,高科技人員,但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 取得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批准。
– 持有所在地有關部門核發的COVID-19病陰性檢查結果;在入境時進行健康申報,醫療檢查以及COVID-19測試。
– 依照規定在入境地點自行支付費用且進行隔離;僅在取得有關部門核發的隔離期滿認證才可進入海防市。
– 進入海防市後必須依照規定進行醫療監督。
2. 交代醫療局
– 配合企業建立隔離方案,向市人委會報告。
– 匯總,監督,追蹤企業進行防疫工作
3. 交代市公安
– 通知企業施行照規定的入境手續,隔離方案。
– 協助企業在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申請入境人員,確保快捷,正確,符合規定
5. 交代各工業區經濟管理局,投資局,各郡/縣級人委會指導具有外國專家啊,管理者,高科技人員需要入境的企業。
市人委會主席
阮文松
越文原始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