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越南代表處:『進入越南隔離新規定 (2021年5月6日)』

越通社  
國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導委員會5月5日向各部委行業、部級機關、政府下設機構、各省市人民委員會發出關於調整集中隔離時間、隔離期滿後的管理時間和檢測工作的緊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