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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越南法規公告

越南總理公布提供受新冠肺炎影響企業、合作社及個體戶之紓困方案

資料來源:越南法律圖書館網站,2021年9月10日
編輯單位:駐胡志明市辦事處經濟組

越南總理頃於本(2021)年9月9日發布第105/ND-CP號公告,提供受新冠肺炎影響之企業、合作社及個體戶紓困方案。

根據該公告,為協助企業、合作社及個體戶降低成本、解決現金流短缺及財務困難,總理指派越南勞動部負責與相關部會及機構緊急召 開會議,研擬以下紓困方案,並於本年9月底前提報越南國會常務委員會及相關權責部會審查。

– 降低企業、合作社、個體戶及其他用人單位提繳社保費之費率,或由社會保險基金結餘款短期支應;

– 豁免2020年及2021年滯納社保費的罰金。

此外,越南政府指派財政部執行以下任務:

– 加速實施各權責機關通過及發布之各項稅金、規費、土地租金展延及豁免紓困方案;

– 落實政府通過進口捐贈用於治療或防疫之醫療用品之優惠關税政策;

– 審查及研究展延至2021年底提繳在國內組裝及生產汽車之特別消費稅之紓困方案等。

本公告自本年9月9日起生效,詳細公告內容刊登於越南法律圖書館www.thuvienphapluat.vn 網站,中譯內容僅供參考,倘有疑義,應以越文版為準。